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运动场改造(监理)已由福州市教育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单位为福建恒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费用155.052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内容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运动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设工程费: 155.052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3257元(最高报价)。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拟派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3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投标人拟派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3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中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拟派监理工程师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0 08:00:00至2020-11-22 17:00:00到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报名。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9号, 邮编: 350007
电话:18900287353
联系人:陈老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纪侓检查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