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4〕16号)精神,对在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及代办费。代办费的收支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分项核算,按学期结清并公示核算结果。学校的年段、处室、教研组等非财务部门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收费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福州市教育局批准,现将本学年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元/学期) |
收费依据 |
备注 |
1 |
住宿费 |
250 |
闽价费【2007】75号 | 250元为学生普通宿 舍收费标准。 |
2 | 代办: 1、教材费 2、新生入 学体检费 |
按 实 际 金 额 代 收代付 |
闽价〔2005〕费435号 | 1、开学时按市发改委 限价或实际价格预收 款;2、一事一收,按 学期或按月结算,多 退少补,不得盈利;3、 军训只收取伙食费。 |
3 |
伙食费 |
据实收取 |
闽教财〔2024〕20号 闽教财〔2024〕28号 | 中小学代办餐费等代收 费项目,由学校设立专账 进行核算,遵循“随时发 生、随时收取、多退少 补、不得盈利、及时结 算”的原则,按月(学 期)及时结算,并向学 生公布结算结果。 |
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学校监督电话:83469397
校长: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