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4〕6号)精神,对在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及代办费。代办费的收支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分项核算,按学期结清并公示核算结果。学校的年段、处室、教研组等非财务部门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收费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 据给学生。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福州市教育局批准,现将本学年各年级收 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序号 | 收费项 目 | 收费标准 (元/学期) | 收费依据 | 备注 |
1 | 住宿费 | 250 | 闽价费【2007】75 号 | 250元为学生 普通宿舍收费 标准。 |
2 | 代办: 1、教材 费 2、新生 入学体 检费 |
按实际金额代收 代付 |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 建省教育厅关于规 范高等学校和中等 职业学校收费管理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闽价【2005】 费435号) | 1、开学时按市 发改委限价或 实际价格预收 款;2、一事一 收,按学期或按 月结算,多退少 补,不得盈利; 3、军训只收取 伙食费。 |
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学校监督电话:83469397
校长: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