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职教处办事指南
一、学生开具证明
1. 在读证明:在校生带着需要我校开具在读证明的单位公函,到一期教学楼二层职教行政室办理。
2. 成绩证明、学历证明、学习证明:由学生本人带着身份证到一期教学楼二层职教行政室办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 0591-88039763联系。
二、在校生办理学籍异动
1.学生退学:学生及监护人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并填写好退学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填写退学审批表,进行各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交给学籍管理员存档。
2.学生休(复)学:学生及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填写好休学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填写休学审批表,进行各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交给学籍管理员存档。申请人领回休学回执,休学者休学年限到期后,持休学回执到学籍管理员处申请复学。
3.学生转学:学生及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填写好转学申请表,交给我校学籍管理员;学籍管理员持该生转学申请表请校长签署意见,办公室盖校章;学生领回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学生交回一份手续完妥的转学申请表给学籍管理员备案;学生从学籍管理员处领取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在校成绩单,完成转学手续。
三、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
1. 学生本人带着身份证,到一期教学楼二层职教行政室领取;
2.代领:只能由学生的直系亲属(即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来领取,领取时必须带上户口本、
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毕业生补办毕业证书
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只能补办和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
2.学生本人带着身份证,向学校提出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到一期教学楼二层职教行政室学籍
管理员处领取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3.到地(市)级报纸刊登原毕业证书作废的遗失声明;同时应准备两张二寸彩色蓝底证件照;
4. 持该报纸两份到职教行政室学籍管理员处补办毕业证明书
5. 学生携带填写好的毕业证明书到东部办公区2号楼 8层福州市教育局 815室职成处审核,加
盖钢印,正式发放毕业证明书。
五、往届生领取毕业生档案
1.我校 1989届-2016 届毕业生档案寄放于福建海峡职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91—96345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 36 号福建人才大厦4 层服务大厅; 2.我校 2017届-至今毕业生档案寄放于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968777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软件园大道 85号福州软件园 f 区 7号楼 5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