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到手机上查看
或分享到朋友圈和好友

首页 招生就业 招生资讯

福州建筑工程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关于新学期助学政策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9.05 阅读:4

关于新学期

助学政策的一封信

 

亲爱的各位同学和家长:

      新学期到来,随着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深入落实,学生资助保障力度持续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帮扶内容覆盖面广,足以打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顾虑。为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顺利享受资助待遇,现将我校现行资助相关政策向大家作详细介绍。

 

 

免除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中职专业)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涉农专业每生每年2400元、非涉农专业每生每年2100元。

申请办法: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在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档: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二档:残疾人家庭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比例扣除涉农专业后按在校生的10%确定。

资助标准:

一档:每生每年3300元,(平均每月330元);

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每月200元)。

按月发放,共发10个月,每年2月、8月无发放补助金。

申请办法:按学年申请。学生通过“闽政通APP-福建智慧资助,按系统要求填写,上传证明材料,由系统量化认定,每年9月中旬开始申请。

 

 

中职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在上一年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全国每年20000名,各校具体名额由省级分配确定。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办法:每学年9月份通知本校在读二、三年级中职学生,学生提交申请,9月底完成校级评审,公示工作,10月上报资料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户籍为福建省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高三毕业生。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困难,或因灾因疫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生、预科生)不超过20000元。

申请办法:学生通过“闽政通APP-福建智慧资助”或下载登陆“福建智慧资助系统”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承办银行。“福建智慧资助系统”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每年7月-9月。

 

END

 

 

供稿:德育处

编辑:郑祺

初审:胡业锋

审核:王斯宇

审定:严凌旭

 

公众号丨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中职学校德育先进单位

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计划立项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