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党建活动

建筑职专党建工作制度

时间:2011-06-22 阅读:8460

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建筑职专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部份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教学一线的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党总支书记职责

在上级党委和校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的全面工作。

1、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集并主持开好党总支会议,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的工作,并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2、检查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政治素质。

4、经常与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校园文化建设、纪检、工会、团委的工作和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5、认真抓好总支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

6、搞好总支班子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班子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和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党总支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好党建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研究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4、按照干部管理程序,抓好班子干部培养、教育、考察任免工作,同时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5、加强纪检工作。教育、监督党员和干部以及其他教职工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和人事制度,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6、定期研究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领导班子办事公开化制度

为了不断增强党政工作的透明度和教职工的参与程度,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开办事”日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1、重大决策问题实行“三公开”:

1)、决策内容公开。凡涉及学校改革项目;单位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福利项目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制定的规章制度、条例、法规;党总支决策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的范围和党总支有关部署进行。

2)、重大的决策形式公开。决策前必须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论证,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

3)、重大决策结果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党总支会议决策的事项,凡适于公开的内容,都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张榜公布等形式,将决策的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及时公开。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使领导班子成员在严格组织生活中受到党性锻炼和党组织的有效监督,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抵制和纠正错误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特建立如下制度:

1、民主生活会时间

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会前准备工作

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一是要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或开展个别谈心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找准问题;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后,根据上级组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经教育局党委同意后方可召开;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提前公示,使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充分准备。

3、请示报告制度

会议召开之前,做好充分准备,中心议题确定后,首先填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表》报市教育工委,经批准后,方可召开。

会议结束后,要进行材料综合,及时向市教育工委报送生活会原始记录和综合报告。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会议,要提前请示。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关键是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班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启发班子成员交真心,说心里话,做到襟怀坦白,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相互开诚布公,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防止生活会上走过场。促成一个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既解决问题又心情舒畅的和谐气氛。


六、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除每月和教职工一起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外,月初周一上午为中心组理论学习日。

2、学习方式: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以平时自学为主,集体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学习原则: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的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习理论、指导工作。

4、学习要求: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的同志,学习时按时出席,保证时间,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书、有笔记、有心得体会。

5、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带头写一至两篇以上心得或论文。

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组织观念,不做特殊党员,认真遵守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做到:

1、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应提前向党小组做说明理由。

3、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强团结,密切联系群众,端正党风,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4、党员领导干部以不同形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和了解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情况,帮助党员增强政策观念,端正思想,做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5、对于长期借故不参加党的生活和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情况的党员领导干部,经教育不改者,应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部分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工作制度

1、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思想政治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2)、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落实措施。

3)、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责任区活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经常性地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的班子建设,经常同支委沟通情况,相互支持,增强团结。

5)、按时召开支委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监督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鼓励党员多提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好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3、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内外教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并根据党总支工作要求提出学习、宣传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章》等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组织党员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向支部反映党员、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

4)、经常深入到党员和教职工中去,了解他们对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意见要求,及时向校党总支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1)、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总支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决定支部工作计划。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和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7)、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校党总支指示和党员大会的决议。

2)、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

3)、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校党总支报告工作。 3、党小组会:

1)、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

3)、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5)、开展评比活动,教育党员服从领导,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分析研究周围群众的思想,全面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4、党课:

1)、上党课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要持之以恒,做到制度化。 (2)、党课内容

党组织主要以《党章》、《准则》、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常识和党在一定时期的重大政策、决定等为基本教材,结合其它重要文件的学习,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活动。

3)、准备党课教材应注意的问题

①、观点要准确,党课的内容和提法必须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②、要联系实际,针对性要强,编写讲义和讲课之前,要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并把要联系的问题搞准确,做到批评表扬恰如其分、有的放矢。

③、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的接受能力,尽量做到深入浅出。讲课人的语言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5、“三会一课”的时间

按校党总支的指示,每月进行一次,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第三节。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党课每学期至少上一次。

 

三、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要按时参加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按时参加党课学习。

2、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3、党员本人要按时交纳党费。每月一次,公出或有其它情况时,要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妥善处理。

4、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确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支部要经常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的纪律教育,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6、党支部要坚持经常地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进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教育。

7、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为一个独立党支部,每半到校过一次组织生活。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提高党员的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评议内容:

1)、是否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持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6)、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学习教育理论,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评议的基本方法

1)、采取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组织鉴定、表彰和处理等方法。

2)、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以小组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

3、具体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党总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七、一”前进行,与“创先争优”,党员民主生活会,评选优秀党员结合起来进行。

3)、注意把握好五个环节

①、党员自我总结时,主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总结。自评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切实做到通过评议,使每个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员标准教育。

②、民主评议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对问题和不足不回避遮掩,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确实达到教育本人和其他同志的目的。

③、群众测评应在党内评议之前进行,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或民意测验等形式了解群众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评价和意见。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应在党员自我总结之前,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

④、组织处理时,支部委员会对不合格和有各种严重问题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

⑤、对于党内外群众一致公认的、表现突出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报学校党总支或上级党委,命名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4)、处理不合格党员应慎重,注意政策,实事求是,严格履行组织手续。

五、收缴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按月按比例缴纳党费。一般不允许提前或逾期交纳。

2、 党员有事、有病要委托他人按时缴纳党费。

5、党员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自行脱党。

6、新入党的党员要以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党章》规定,制订本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确定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报校党总支。3、严格政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八九 “动乱”时期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查清楚的问题。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直接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二人担任,可由申请人自己约请,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可采取分别召开党员、团员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要作好记录。

6、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前,党组织应向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其解释清楚。由介绍人具体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认真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7、支部大会讨论。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此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8、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经党支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党总支,校党总支同意后报教育局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9、入党宣誓。申请人经市教育工委批准入党后,即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七、预备党员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本人近期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通过,做出决议,再由党总支讨论通过,上报教育局组织部审查。

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要在当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会议,党委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批。

3、讨论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支部、总支、党委都应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全面衡量,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近期转为正式党员。

4、对有下列问题之一的预备党员,应延长预备期:入党时不完全具备入党条件,在预备期间转变不大,但本人愿意改正的;入党时一般表现还不错,入党后在思想、工作方面又产生了不少新的缺点,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入党时犯了错误,但不太严重,检查深刻,愿意改正的;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并有一定的成绩,但是思想作风上存在骄傲自满,强迫命令,脱离群众导致严重的缺点,经过教育转变不大,本人愿意改正,表示愿意进步的。

5、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也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决议要写明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及延长时间,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及结果,并将决议填入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

6、对在预备期期间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继续教育考察后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7、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和做出决议,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党组织应允许他在会上为自己申辩,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字盖章,报上级党委审批。

八、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

1、及时将教育局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每季要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记实,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5、每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培训,主要是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党员义务,提高党性修养,解决思想入党问题。

6、预备期间,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表现,及时取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近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8、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校党总支批准后,再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


九、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发展优秀团员入党是组织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1、党总支宣布要对团干部和团员经常进行了解和考察。原则每半年一次。一般每年初推荐一次,或根据情况随时推荐。

2、团组织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优秀团干部和团员的思想情况,反映他们的进步要求和现实表现,要向党总支和党支部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3、党总支和党支部对优秀团干部和团员要分工认真进行考察、培养,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尽快成熟。

4、推荐工作的步骤是:各团支部在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或用其他方式,说明推荐理由,报校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校团委同意后向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和团支部委员由校团委向党组织推荐。

5、校团委要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可直接向党组织提出建议,听取党组织的指示和意见,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第三部份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廉洁制度

保持廉洁,是当前党的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措施,是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局面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防止腐败,保持廉洁至关重要。为此,特制定以下十项制度:

1、认真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保持廉洁的规定,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不准用公款、公物为自己装修房屋。

3、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一切会议和接待工作要坚持从简和节约的原则,防止奢华铺张。

4、不准以参观、学习为名或借外出开会、工作、疗养治病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

5、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上级领导和同志来校检查工作用餐时,坚持对口陪客,坚持低标准。

6、做到办事公开化,凡应当让群众知道的事情,要及时公布于

众,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责任制

1)、负责总支、支部的党风工作,对班子成员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和连带责任,发现违纪现象坚决纠正。

2)、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有关党风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以端正党风为主要内容,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

3)、安排检查、总结工作时,不忘检查党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带头做端正党风的表率,保持自身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和及时纠正不正之风。

5)、每年与班子成员签定责任状。

6)、支持纪检人员工作,自觉地接受纪检工作人员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2、党总支纪检委员责任制

1)、负责抓好端正党风的具体领导工作,掌握党风全面情况。

2)、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端正党风规划和措施,并负责布置落实检查。

3)、及时向上级纪检委请示汇报工作,提请党总支、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纪检工作和党风建设等工作。

4)、定期开展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反腐蚀能力。

5)、每学期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活动。

6)、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抵制不正之风。

3、党总支、支部委员责任制

1)、积极主动协助党总支、支部抓好党风工作,配合学校抓好每学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活动。

2)、按分工负责抓好本主管部门的党风建设工作,并对本部门的中层干部负有连带责任,每年签定责任状,把党风好坏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

3)、保持自身廉洁,做端正党风的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地抵制不正之风。

4)、自觉地接受群众和全体党员的监督。